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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出台物流国八条
2011-06-301056人浏览
事件背景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在5月份推出的系列节目《聚焦物流顽症》在社会上引发巨大反响,不但行业关心,也引起政府部门高度关注。就在昨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。推出了推动物流业发展的8项配套措施。这8项措施被业界称为物流业的"国八条"。是继2009年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计划》之后的又一重大政策调整。新政出台之后,我们第一时间采访到业内相关人士,为您进行全方位解读。首先我们来关注这8项配套措施的具体内容。
会议指出,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以来,物流业快速发展,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。但随着《规划》的深入实施,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,制约了产业发展。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,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。
国务院多剂"猛药"扶持物流业
在税费、土地政策等多项措施之下,物流业发展有望"轻装上阵"。
8日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从税收、土地政策、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和加大物流业投入等方面着手,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。
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说,国务院的部署无疑会推动降低物流企业成本,促进物流行业的良性发展。更深层次的意义则在于,通过降低物流企业服务成本以推动整个社会物流运作的效率,降低整个社会物流的成本。
自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以来,物流业快速发展。但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,制约了产业发展,也制约了整个社会物流效率的提升。
税收是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之一。据了解,目前物流各个环节的税率并不统一。运输、装卸、搬运的营业税执行税率为3%,仓储、配送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%。
针对税负不均的现象,国务院要求,研究解决仓储、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。
记者了解到,业界一直呼吁将物流业各环节营业税税率统一为3%,但有关部门倾向于将物流业纳入增值税范围,取消营业税。
重复征税也是物流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。物流业企业之间由于业务需要,往往对同一运输业务进行分工协作,这样容易造成同一业务不同企业间重复征税的问题。对此,国务院要求,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,扩大试点范围,尽快全面推广。
另一个被物流企业诟病的是过路过桥费。数据显示,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,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,占全世界70%。对于物流业来说,路桥费直接占到物流企业总成本的三分之一。
蔡进对记者说,公路收费本是国际惯例,但我国在高收费之外,乱收费和过度设置收费站司空见惯,"过多的收费站让高速公路不高速,严重影响了物流效率,这才是推高物流成本的关键。"
为此,国务院会议指出,要降低过路过桥收费,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。
在税费之外,国务院还强调,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。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,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。支持将工业企业旧厂房、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。
在物流投入方面,国务院要求,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,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,拓宽融资渠道。